一是钢材营销企业属于生产性服务业,是国家大力支持和加快发展的行业,“十二五”规划要求到2010年我服务业占GDP的比重达到42.9%,5年间提高3个百分点,国家将给予政策支持,有利于营销企业做强做大;
二是钢材营销企业的业务流程相对较短,耗能少,外排废弃物少,完全符合“十二五”期间大力发展绿色经济,节能减排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要求;
三是实行钢材剪切、配送、加工,由于集中批量生产,可以提高钢材的有效利用率3-5%(这部分应成为盈利),并满足用材企业多元化的要求,进一步提高钢材的使用价值;
四是钢材营销企业可以进一步强化同用材企业的长期有效合作。比如,日本的钢材营销企业通过发展深加工,可以为用材企业提供生产用的备品备件,并通过计算机管理,使营销企业的库房成为用材企业的材料供应库,急用急送,全面提供多方位的服务,同时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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